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校园安全保卫服务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财政局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校园安全保卫服务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35.64万元 最高限价:935.6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2个月,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非天津注册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到 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财政局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原辰光制衣厂院内)
联系方式:******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事务中心
******财政局209室(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13
采购文件下载
******教育局校园安保招标文件.docx
天津市宁河区校园安全保卫服务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财政局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校园安全保卫服务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35.64万元 最高限价:935.6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491.28 | 491.28 | 保安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第2包 | 否 | 444.36 | 444.36 | 保安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事务中心
2025年02月05日